“你們的不文明行為是不履行‘門前三包’責任,按照《海南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我們對您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并處以1000元罰款。”1月5日上午,昌江黎族自治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多部門工作人員來到了石碌鎮昌江大道、環城東路的商鋪、市場等公共場所宣傳文明知識,整治不文明行為。
在昌江大道曹家路口的欣源商務酒店,昌江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對商家不自覺清理門前建筑垃圾、影響城市環境的不文明行為進行處罰,并向商家發放《條例》宣傳折頁,告知商家《條例》具體內容。
“通過此次處罰,我們對文明行為的認識進一步提高,如門前亂堆、亂放的行為要摒棄。”欣源商務酒店相關負責人李元祥表示,日后要當文明行為的宣傳者、實踐者和維護者。
據了解,自2021年1月1日《條例》正式實施以來,昌江不斷加大宣傳和處罰力度,引導和促進市民的文明行為,提升市民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
“這是昌江開出的首張不履行‘門前三包'責任處罰單,昨天還對市民在公共場所吸煙的不文明行為進行了處罰,罰款50元。”昌江綜合行政執法局行政管理執法大隊隊長關貽勇說,處罰不是最終目的,只是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強化市民的文明意識,引導市民養成良好的文明行為習慣。
截至1月5日下午,昌江各相關部門共對縣城主次干道商戶入戶宣傳1569家次,進入學校、社區等人流集中處進行宣傳8次,展示宣傳展板64次,懸掛宣傳橫幅18條,共發放折頁4120份,利用執法車輛進行語音宣傳212余次,對群眾不文明行為下達整改通知書10份,開出行政處罰單2單。
“《條例》的實施讓我們執法部門對待市民闖紅燈、亂丟垃圾、隨地吐檳榔等不文明行為有了處罰依據,這為昌江的創文工作增添了動力,也讓我們更有信心將昌江打造成‘山海黎鄉大花園’的文明城市。”昌江雙創雙修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符東彪表示,接下來會繼續加強宣傳工作,不斷提高市民的文明素養。(見習記者劉婧姝 特約記者林朱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