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糧食安全宣傳周│加強種業法治保障 守護國家糧食安全
近期,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糧食安全保障法》的施行,我國糧食安全法治保障工作邁入了新的階段。在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大背景下,加強種業知識產權法治保障,推動種業科技創新,已成為維護我國農業持續穩定發展、促進種業振興的重要手段。2024年10月16日是第44個世界糧食日,10月14-20日是我國糧食安全宣傳周,主題為“強法治 保供給 護糧安”。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自成立以來,積極服務“南繁硅谷”戰略,強化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為種業科技創新構筑了堅實的法律后盾,為國家糧食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改革提升保護效能
糧食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而科技創新則是提升糧食生產能力和保障糧食安全的關鍵。近年來,人民法院不斷深化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積極探索優化適應植物新品種糾紛特點的審判機制改革,構建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創新體系。
自貿港知產法院積極探索種業保護領域制度創新,在種業創新高地——三亞崖州灣科技城設立“一庭、一點、一基地”,即知識產權特區審判庭、司法保護聯系點、植物新品種司法保護實踐基地,構建集種業司法審判、服務保障、理論研究、田間實踐職能為一體的多角度全方位工作機制,將司法實踐與種業發展深度融合,確保種業科技創新得到“嚴保護”,推動種業科技成果的有效轉化與應用,為國家的糧食安全提供堅實可靠的法治保障。
2024年3月18日,自貿港知產法院在海南三亞組織召開種業創新發展與知識產權協同保護研討會。
案例發揮示范引領
自貿港知產法院堅持“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的理念,加強對農業科技創新成果的司法保護。通過嚴格審查案件事實、打擊侵權行為、完善賠償制度等一系列措施,有效維護了農業科技創新主體的合法權益,激發了農業科技創新的活力。
“隆科638S”水稻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件,公開庭審吸引100余萬網友在線旁聽,首次引入技術調查官查明技術事實,落實國家加強種業保護的戰略大局。該案在缺乏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情況下,結合水稻育種規律適時轉移舉證責任,運用事實推定認定雜交水稻品種與親本品種的親子關系,判決侵權成立并賠償損失。
“都蜜5號”植物新品種臨時保護期使用費糾紛案,進一步闡明鑒定規則的適用條件、臨時保護期糾紛合理費用的承擔,權利人以該案生效判決為依據,與海南、新疆等地的一批甜瓜種植大戶取得和解,促進矛盾糾紛前端化解,實現“審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2021年4月26日,自貿港知產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隆科638S”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件,吸引100余萬網友在線觀看。
協同厚植法治“沃土”
在南繁季節臨近之際,自貿港知產法院向三亞市農業農村局發送了一封《司法建議書》,針對從事南繁活動的單位或個人在南繁季“代繁代制種”未按規定進行登記的行為,提出完善南繁登記制度、強化信息化管理、加強普法宣傳三項建議。
“種質資源的知識產權保護難點在于如何界定種質資源的創新、如何運用現有保護方式確定各自的權利范圍。”自貿港知產法院舉辦的種質資源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研討會上,來自全國各地的專家學者紛紛對種質資源的知識產權保護建言獻策。
近年來,園區企業對育種材料的知識產權保護需求越來越強烈。自貿港知產法院參與完成的《育種材料保護管理及工作流程手冊》在知識產權宣傳周期間發布,與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等單位共同建立育種材料產權保護聯動工作機制。
2024中國種子(南繁硅谷)大會期間,自貿港知產法院在展示館設立種業知識產權司法服務點。
“加強知識產權法治保障,推動科技創新,是保障我國糧食安全的重要手段。”自貿港知產法院負責人表示,下一步,自貿港知產法院將以“審判+”的方式,在案例挖掘、課題研究、普法宣傳等方面不斷創新司法服務方式,繼續加強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推動科技創新與糧食安全的深度融合,為實現農業強國作出更大的貢獻。